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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死者对生者的叙述(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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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只野马蜂飞进莽苍的森林,钻进一个蜂巢。如果不刻意,谁都不会找到它们。那个下午张国华和李帅住进一所普通民宅,是李帅找的房子,实际也没找,他的一个同学夫妻出国,一年后回来。房子是租是空闲,同学都不管,反正钥匙给了他。

“在芍药胡同。”李帅说那个房子位置。

芍药胡同是井东市几百条胡同里的一个普通小区,没去过的人一定不知道。张国华不知道芍药胡同,自然无从挑剔,只要有利于他们俩居住,不受外界的干扰,他们要在这里仔细研读九花的日记和对一位名女人的调查。

“你看环境合适就行。”张国华说。

为便于工作,李帅搞来一部私人牌照的车子,拉上张国华到这个房子来。为了便于叙述,称这个房子为蜂巢。

看得出来,李帅的同学爱好健身,满屋是健身器材,跑步机、健腹板……很像一个健身馆了。

“怎么样?”李帅问。

张国华对蜂巢满意,稍稍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站在窗户前可见到一个建筑工地。

“北河皇苑。”李帅指着那个工地说。

“哦,歌声集团开发的楼盘?”

“正是,张队。”

“好啊,我们到目标眼皮底下寻找目标。”张国华说,“李帅,咱们俩也分一下工,这几天我潜下心来看九花的日记,你从市戏剧团开始查耿蕾。”

“查耿蕾容易啊,近水楼台先得月。”

“近水楼台?”

“噢,张队,你忘了,我爱人原是市戏剧团的小提琴手。”

“是啊,我倒忘了这茬儿。”

李帅临飞出蜂巢前,问:“晚上吃什么,我顺便买回来。”

“随便。”

“那就买胖头鱼,我做剁椒鱼头拿手。”

“吃你拿手菜。”

李帅走后,张国华开始读九花的日记。

九花写的叫日记不太准确,从行文上看不是每天都写。她原汁原味地记下了从山沟到都市酒店当小姐的经历,姑且称为原生态日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