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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画记》参加了圣丹斯电影节。同样是以艺术类影片的名义。有几位评委对电影很感兴趣。“它以极简主义风格的镜像呈现了当下中国的生存状态。”“导演尽可能地表达了其对艺术的独立见解。”另一些评委和观众则表达了严厉的批评。“演员的表演过于矫揉造作,并未进入状态。”“电影讲述的故事显得简单、平面、缺乏深刻的思想和批判力量。”

我没有到达电影节现场。我委托朋友罗文参加电影节。罗文是我昔年的大学同学。现在供职于米拉麦克斯公司。早年是一位极有才华的小说家,至少有两部作品卖出了改编权并拍摄成电影。后来他突然放弃了写作。在米拉麦克斯公司,他的职责是从那些成千上万的文学期刊、剧本、甚至是《花花公子》、报纸的副刊和花边中发现“具有拍摄价值”的材料。他放弃了写作,但是喜欢这种方式的阅读。他报酬丰厚,在纽约城区有一套带了花园的住房。他娶了一个日本女人,有两个孩子。他发胖了,体重是大学时代的两倍。大学时代他是一个相当腼腆的人,所写的小说只是存在笔记本里,不肯轻易示人。当时我和一家刊物的编辑熟悉,就偷偷拿了他的手稿给编辑。作品发表他当然很高兴,他用稿费买了两瓶酒送我。他暗恋一个女同学。后者正好与我同乡,于是我数次传递罗文写好的情书。他和她在大四正式约会。她是他的初恋。恋爱持续了半年的时间,因为毕业而劳燕分飞。我的同乡女生到西部一座城市的宣传部门就职。她原本对传媒影视专业无多大兴趣,后来成了某城宣传部长,也算是一个官员。她原本贤淑文静,从政后变得彪悍干练,早已不复当年风韵。我和她见面很少。有一年路过某城,她设宴尽地主之谊。饭后到一处茶肆闲聊,说起昔年生活,说到了当年她和罗文的恋爱时光。她说大学荒唐。女人总是容易被玫瑰和情诗俘虏。罗文的情诗写得漂亮至极,即使二十年后重读,也仍旧很美。不过漂亮往往是无用的东西,正如女人不能留得住自己年轻时代的容貌。写得漂亮情诗的男人未必就是漂亮的男人。罗文出现的时候,正是她的人生陷入挫败的时刻。他是乘虚而入,而她也正好需要填补短期的空白。实际上她从未喜欢或者爱过他。甚至连短暂的愉悦也没有过。在有限的几次**中,她从未曾有过欢乐的感觉。他欲望强烈,却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他每一次都是仓促结束。她感觉自己脱衣解带只是出于同情、寂寞之后的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