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张献忠这个人物和那段历史,不知为什么,就像冥冥中有一只神奇的手,将写作、再现张献忠和那段历史,如同一个沉重的包袱压在我身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又像童话世界中,那双穿在脚上就再也停息不下来的魔鞋,套到了我的脚上,驱使我在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神差鬼使地,从百里外的成都,骑上摩托车,急如星火地赶到广汉房湖公园,去寻找、记录完好地保存了那段历史的一些有力片断,从而开始了写作。
朝霞正在升起。映在绚丽朝霞中的房湖公园,满目清翠,百花芳菲,雀鸟啁啾,绿草如茵。园中游人不多,非常幽静舒适。漫步园中,这里那里随处可见镌刻着古今名人题字、题诗的斑驳石壁、石碑,显出时间的久远。在天府之国四川,尤其是在成都平原上,许多公园,名胜古迹,都有这种独具的风景,给人一种沉甸甸的历史文化积淀意味。
我最终久久伫立在“圣谕碑”前。这是张献忠建大西国的第二年(公元1644年)为扬威所建,质地是红纱石,通高210厘米,宽100厘米,厚19厘米。碑的正面上方镌刻精美的龙纹,很是飘逸,中有“圣谕”两个猶劲的大字。下为一行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从这里透出一股森然的警策意味。显然,这是为他以后亲笔撰写“七杀碑”理下的伏笔。“七杀碑”是:“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然后是气势汹汹、挟风带雷的七个钢叉大字:“杀!杀!杀!杀!杀!杀!杀!”先人们说,张献忠的“七杀碑”自清朝至民国,一直摆在成都少城公园(现在的人民公园)里,过后没有了。无论“七杀碑”有,还是没有,至少可以从“圣谕碑”中,清楚地看到张献忠脉落思维的一贯性;这是他迷信武力、滥用武力,大肆屠杀的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