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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色中的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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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双休日,吴国顺的老婆去参加老同学聚会,儿子到学校补课,他正好有了时间,就想与田小麦缠绵一下。尽管他怀疑田小麦傍上了苏正万,想起来像吃了只苍蝇一样恶心,但一想到她的身体,想到她在**的千呼万唤,他就不由得一阵兴奋,全身充满了活力。他恨她,又无法彻底放弃她。有时,就是带着这种恨,在汗水与肉搏中又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爱。他由此而感慨,人真是个难以理解的怪物,心里一方面在恨她,另一方面又想进入她。一旦进入后,又觉得她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无可替代。

记得上次与她相约,是在一个月前。他与几个朋友喝酒时,收到了她的信息:“你在干吗?”一看到她的名字,心里就一阵莫名的激动,马上回了信息:“与朋友喝酒。你呢?在忙什么?”信息马上又来了:“我在金海马唱歌,无聊死了。你散伙了给我电话。”他一看到这样的信息,就知道她想见自己,只好对朋友说,有事要回家。一个开车的朋友想放开胆量好好喝一场,就把车钥匙给他,你开车去,明天早上,我到文广局去取车。

吴国顺完全有能力自己买一辆车的,但他不想买。他现在还是体制中人,又是官员,太张扬会引起别人的猜忌。更重要的是,他还享有坐公车的权力,虽然这种权力暂时被人篡夺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定会夺回属于他的那份权威和尊严。

吴国顺上车后,给田小麦发了一条信息:“十五分钟后,你下楼,我来接你。”发完信息,就开车上了路。金州的夜晚褪了白天的浮华,却要比白天看起来阴柔了许多,闪烁的霓虹灯光中多了几分暧昧色彩,让人平添了一种欲望的冲动。车绕过天桥,向南一拐,就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了“金海马”三个立体感很强的大字,在灯光变幻中放出不同的色彩。这个地方他过去经常来,都是老板们请他来唱歌。他特别不喜欢这种氛围,为了不驳对方的面子,又不得不到这里待一会儿。现在,大权旁落后,昔日那些酒肉朋友一个个远离了他,饭局少多了,正好落个自在。车到金海马门口的广场,他一眼就看到了等候他的田小麦。田小麦今天穿得特别随意,上身着一件白色长袖衫,下身穿着紧身黑色裤,脚蹬一双紫色长靴,外加一个黄色披肩,一个大包,高绾起发髻,整个人就显得身材火辣而又高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