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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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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之夜,在秦崇山**睡了一晚,清晨醒来。发现仅被脱了鞋袜,衣着完整的睡在温暖的被窝里……而秦崇山却大睁布满血丝的眼睛,端坐于沙发上阅读一本厚书。白雪心里升腾起了一股欲要流泪的暖意,一种被人关爱的幸福。

看来,他一夜未眠,完全是一个称得上君子的男子汉!白雪在心底悄然暗自说:这样的男人才是男人,换了其他男人,可能早就在她人事不知时,把她全身的衣物都剥光压在身下了。因为她虽年岁稍大了一点,但毕竟有着一般女人所不具备的成熟美。可以说,还没有一个男人,会面对她丰腴的身体和姣美的容貌不动心。

离开了秦崇山,白雪明白已爱上了那个肤色棕黑的男人,爱上了那一头卷发的男人,爱上了那个年纪比她小,但看上去却比她显老,稳沉中夹带着丝丝忧虑的男人。

爱上他或许不会有优裕的生活,从他现在的处境不难看出:爱上他或许可能会有一些苦头吃。但白雪天生是一个挑战者,一直以来,她感到都在为金钱,为别人生活。此番,她想要为自己活一回!哪怕这个决定会给她今后的人生带来厄运,她都会在所不惜的认了!

秦崇山搬离了原来的住址,这既出乎白雪的意料,也认为他搬走了更好,因为以一个女人的自觉,她已看出依然也爱上了秦崇山,她不愿意让依然产生抢了她男朋友的误会。

依然不适合秦崇山,因为秦崇山是一个野性的男子。而依然却如水一般清纯,她完全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她的爱应该很纯洁,她所爱上的人,应该是那些一本正经蹲在科研大楼,或在决策机关里的书生。

秦崇山天生就是不安分的人,他像一匹野马,必须得有一个技艺高超的骑手,才有可能驾驭得了他。而且,就是技艺高超的骑手,也有可能会被这匹野性十足的马,摔得鼻青脸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