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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眼是米黄色的地毯,电视里,帕维尔特和米拉达还在打,两个具有重创杀伤力的选手你来我往,在千仇万恨地玩真格的。我想象着,将眼前的地毯和这场拳击挪到1969年的列车上会发生怎样的震动;我也不能想象1969年的土红地板搁在今天的包厢里会是怎样一种效果。我这个人,常常爱做这种时空置换的梦。比如,动不动就把自己拉到唐朝的大明宫,拉到清朝的菜市口,拉到小时候某一天的饭桌上,拉到想念着的某个朋友身边。总之,思维处在一种混乱跳跃、不安定的状态,有时甚至恍惚得不知自己为谁。

有评论家说这是作家的特质,或许吧。我的大部分作品也是这样跳跃着展开的,这几乎成了我的创作风格,成了我不变的思维模式。跟朋友们谈论着一个话题,我的思路突然分离开来跑得很远,说出话来让人摸不着头绪。在农村做了N年知青,在工厂干了N年工人,到报社当了N年记者,到国外读了N年法律经济。四十多岁开始写小说,加入作家协会,在无数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消耗着生命,打发着岁月。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活得糊涂也活得被动;不知仆妾色以求荣,更不会效犬马以求禄。这样的处世原则在哪个岗位上都不被上峰喜爱,眼见着周围人得到好处无限,只是觉得自己各(读gé)路。那是我永远学不会的功课,其难度要远远超过童年学的“ㄅㄆㄇㄈ”。随着年纪增长,自己在不断做着“清零”的工作,将浮表的、功利的、虚假的、无端的应酬、工作、人情一件件清除下去,只留下自然和纯真,力求简单,力求淡泊。这样一来,家乡的情结便日复一日地凸现出来。

人情重怀土,飞鸟思故乡。

这是回家的路啊,我希望路越长越好,几十年的期待,几十年的痴梦,不就是今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