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重生更惨了,之前好歹还有个出租房。
现在直接睡在大街上了,李凌寒觉得自己好饿,现在还是想想自己是回到什么时候了。
突然他的前女友晓梅路过了。
噢,他响起来了,这是回到了十几年前,这个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舔狗,舔到一无所有的那种。
李凌寒想起来曾经的点点滴滴,自己当年沦落到这个地步,就是因为这个晓梅。
大学期间那点钱全部舔给她了,结果老底都用完了,沦落流浪大街,好在自己还够年轻,一切还来得及。
晓梅跟着他的闺蜜阿雅,正在一起走着。
“咦?这个不是李凌寒吗?”
晓梅还没发现他的存在,倒是她闺蜜先说话了。
李凌寒不好意思的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虽然破破烂烂的。
“我就说他是捡破烂的吧,哎,你看看自己什么样子,这德行也想追我家晓梅啊?”
晓梅脸色挂不住了,只想赶快离开这里,自己的脸都被李凌寒给丢光了,却不看自己带的金灿灿的项链都是李凌寒省吃俭用买给她的。
李凌寒也看出来她的意思,转身就要离开,这个时候,“唰”的一声,一辆黑色大奔冲到他的面前停下来。
这个大奔标志就是够显眼,自己多年奋斗连个小破车都没得起。
车门打开,从里面出来一个人西装革履的男生,他的同学,一个班里的富二代,老爹靠着房地产红利,这些年赚了不少。
而这个富二代就叫他大狗吧,就是一次简单的游玩,看到李凌寒带着晓梅在一起,一见钟情上了她的姿色,所以无视李凌寒的存在,直接去追晓梅。
在大狗眼里,没有什么是钱搞不定的,而李凌寒这种穷鬼在他眼里如同一滩狗屎。
“哎呦,这不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那个叫什么什么来着的?怎么在这里要饭体验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