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四起,寒风凛冽。
肆意锤打的寒风吹在脸上,李明轩独自走在街上,手上握着长枪如同一个落寞的游侠。
初升的太阳散发着光芒映着李明轩的背影在街上越拉越长。
金城是个典型的商业城市,随着太阳初升,不少的驼队要从客栈出发,路上的行人不少。
“快看,那是李家的李明轩。”
“他莫不是要去找王家寻仇?”
“可怜了杜十娘,为了报答昔日的恩情不惜将百花楼葬送,结果救了这么一个傻子。”
当所有人对李明轩的行为所不解,在路上叽叽喳喳的时候,李明轩像是听不到。
屏蔽耳边的声音,李明轩径直朝着王府所在的位置而去。
另外一边,顶着黑眼圈的王德发一夜不见刘都尉传来消息,此时正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实在是在家中待不住,准备去大营中看看。
“来人,备车。”
武将一般是骑马的,但是王德发因为久久不参与战事,加上在金城养尊处优,早就没有了骑马的本事。
管家为王德发准备好马车,不一会,王德发就一边埋怨太冷,不情愿地上了马车。
车夫赶着马车刚出大门,就有一人堵住了去路。
坐在马车里的王德发着急,催促道:
“磨蹭什么,快去军营。”
“大人,有人拦住了去路。”
车夫刚说完,不耐烦的王德发骂骂咧咧地从马车里出来道:
“是那个不长眼的,找死不成?”
话音刚落,拉开帘子的王德发一眼就看见了眼前挡在马车前面,手上握着长枪的李明轩。
“大胆,你这通缉犯,竟然敢拦着本大人的马车,简直找死。”
说着王德发就朝着身后的院子喊道:
“来人,给我把这个李家的余孽拿下。
本大人正要找你,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来了。”
王德发脸上表情变得开心起来,至于看见完好无损的李明轩能够想到刘都尉和手下或许已经死了,可是这对他又没有什么影响,只要杀了眼前的这李家余孽,以后有了崔家不留余力的支持,一个校尉算什么,他要当将军,要进朝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