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提欧是个瘦长的粉种人,四肢修长,面容俊美。他是个奴隶,或者说是个性奴,但他走路的架势却像水神一样优美,举手投足都仪态万方。他对戴手套有种强烈的爱好,哪怕有一丁点灰尘也能嗅出来。对他来说,保养身体就是他存在的意义,因此,在为我的手臂、双腿、躯干和私处施用毛囊去除剂的时候,他没有感觉到丝毫不妥。但我很尴尬。结束之后,我们都骂骂咧咧——我是因为除毛剂的刺痛,而他是因为我在他肩膀上打了一拳,就失手把他的肩膀打脱了臼。粉种人确实被造得很柔弱。如果说他是蔷薇,我就是棘刺。
“现在你光溜溜的了,你这个发疯的小玩意儿。”马提欧叹了口气,语气万分妥帖,“这是眼下最流行的月球风格。哦……你的眉毛活像两条生了霉点的毛毛虫,你还需要修一修眉毛,做个鼻孔除毛术和皮肤去角质。你的牙也得增增白,告诉我,你到底刷没刷过你那口新牙齿?恕我直言,它们比抹了芥末酱的蒲公英还黄。等把黑头全除掉(这跟寻找氦-3矿一样难),调整肤色,注射过褪黑素之后,你就算收拾齐整了。”
这些蠢事让我怒吼起来:“我看上去已经是个金种人了。”
“你看上去像个青铜种!一块愚人金!那种血统低劣的杂种不是金黄色,而是灰扑扑的土色。你必须完美无瑕才行。”
“你真他妈的是个老浑蛋,马提欧。”
他狠狠地给了我一下:“请注意措辞!金种人死也不会用那种矿坑里的俚语。想骂就骂‘该死的’或者‘可恶的’,不能说‘渣滓’,要说‘废物’。你再说一次‘他妈的’,我就抽你嘴巴,再说一句‘渣滓’,我就踢你的睾丸——这个我可在行了。你得改掉那口可怕的口音,听起来像是在该死的垃圾箱里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