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猛地缩回手,动作快极了。
我比他更快。
我的匕首深深扎进他的手掌,把他钉在了桌面上。
他疼得咧开了嘴,发出野兽一般的喘息,试图挣脱匕首。但我远比他强壮,刀刃没进桌面四英寸,我举起一把酒壶,把它钉得更深了。他拔不动匕首。我身子往后一靠,看着他挣扎。最初他表现出一种原始而疯狂的恐慌,而后,某种比我的暴行远为野蛮、冷酷、富有决定性的性格再度苏醒。他冷静下来的速度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快。他深呼吸了一次,也许三次,随后把身体往椅背上一靠,仿佛我们正在把酒言欢。
“哦,该死的。”他简洁地说。
“我想我们应该彼此更了解一点,”我说着,指了指自己,“胡狼,我是收割者。”
“你的名号比我的好听多了。”他回答,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是第二口,“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发现你是胡狼?是瞎猜的,但我满心希望你就是。不过我进到城堡里之前就知道你在打什么鬼主意。没有人会毫不抵抗地把城堡拱手让人。你的戒指大小不对。下次记得把你的手藏起来。没安全感的家伙要么把手藏起来,要么老是动个不停。你是没机会赢过我的。学监们知道我要来,打算设陷阱把我干掉,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你。而你一定会偷偷溜到这里来,试图趁我不备来个突袭。他们犯了个错误,你也是。”
胡狼注视着我,然后转过头向我的士兵们望去,吓得一缩身子。近五十人的军队从地上爬了起来,清醒得和在大白天一样。我要让他们看看我的诈术是怎么起效的。
“啊。”意识到自己的陷阱已变得毫无作用,胡狼叹了一口气,“我的士兵们呢?”
“哪些?和你在一起的,还是藏在城堡里的?是在地下室,还是地板底下的地道里?我不敢说他们现在正开心地笑个不停,朋友。帕克斯像野兽一样勇猛,为防万一,我还派野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