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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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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秦娥被儿子的死,完全击垮了。她千悔万恨,悔自己不该上石怀玉的贼船,跟了这么个妖魔鬼怪,迟早把自己像犯人一样圈着。说他是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可那分明又是一种爱。爱得好像一会儿不亲她一下,抱她一下,甚至像小孩子驮马架一样,把她驮起来乱跑一阵,就会死掉一样。刘忆对她的思念、期盼,她是能想见到的。可石怀玉这个**棍,偏用铁链子,锁了所有能出去的门窗。他虽然没有亲自操刀,没有亲手把人推下楼去,但要是早放她回家,又哪里会有这等惨祸发生呢?石怀玉不是杀人凶手,又是什么呢?何况他早有歹心,“投毒”在先的。她是越来越恨着这个男人了。他要胆敢再来,她还真就能跟他拼命了。这个野人,这个恶魔,这个臭不要脸的货,忆秦娥跟他已是“怨气腾腾三千丈”了。

刘忆的死亡案,全盘都是乔所长带人处理的。经过详细勘察、论证、分析,结论明确:孩子是自己失足掉下去的。

在火化刘忆的时候,乔所长还来征求过她的意见,问要不要让刘忆的亲生父亲知道一下。不管咋说,这是人家的儿子。何况人家一直拿着抚养费的。

前些年,刘红兵的确一直是按期把抚养费打到卡上了。可这一年多天气,账上打的钱,是有一下的没一下。有时甚至一月才打几十块钱进来。她似乎感到,刘红兵是把日子过烂包了。要不然,这不像他的做事风格。好在自己私下搭班子出去演出,也还能挣外快。一家人过日子倒是不愁。她也就懒得问,懒得要了。反正各凭良心吧。谁知乔所长和薛团长都是这个意思,说火化前,应该通知一声刘红兵。她就同意他们看着办了。

去通知刘红兵的是乔所长和团上保卫科的人。乔所长觉得还应该去一个家属,就把易存根也带了去。他们是七弯八拐,才在北山办事处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刘红兵。刘红兵已躺在**,一条腿被截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