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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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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梦都没想到,一条祖籍可考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名贵柯基犬,最后会以中国元杂剧里的小丑张驴儿的名字,落户到一个千山深处一文不名的小镇上。并且还大有可能,是永久居住。

镇子很小,我主潘银莲带我从上街头走到下街头,也就用了十一分半钟时间。而从北城坡根,走到南河岸,才是七分二十秒。据说小镇历史也不短,现在正在开发一个有关唐朝诗人的隐居旅游点。专家的争论焦点是:诗人当初到底是骑驴来的,还是骑骡子来的。留了几首诗,一时说花脚骡子,一时说跛腿驴。看来文人自古就没个科学态度,好信口雌黄。关键是另一个县的另一镇,还在抢占诗人隐居的所有权。事实是诗人确实在人家那儿隐居了一年,还建了一个云朵寺。并且明确研究出是骑着驴去的。因为云朵镇头一个巨石上,有驴脚印,说确乎是唐朝的遗迹。这样一来,我看河口镇的旅游开发就有点悬。城里人都多得溢出来了,可乡下还是想方设法,盼着来很多很多的人。无非是指望他们把吝啬的钱口袋,开出二指宽一个缝,挤出几个镚子儿来而已。其实他们永远也不知道,城里有钱人都会把钱挥霍到哪里去。但这样一个偏僻小镇,想要发展经济,不想些奇招,又何不是比让柯基犬踩高跷都更难的事体呢?以我的猎奇与考据癖,是要把小镇的历史沿革、来龙去脉翻个底朝天的。可作者一再交代,说小说快结束了,让我不要婆婆妈妈,啰里啰嗦,得拣紧要的说。何况我的门牙,还被遭“炮毙”的贺加贝踢掉了两颗,跑调漏气,很是不关风。许多趣闻轶事、民俗掌故,就容我从略了。

我得从我主潘银莲带我回小镇说起。

首先是婚姻变故,让她不得不抽身退步。以我的脾气,是要跟贺加贝鱼死网破的。可我主在与我前主史副教授托芬先生的最后谈话中说:“那我咋办,跟他打?跟他闹?打完闹完,他还是要跟那个女人好。心走了,死了,就是能打闹个空壳留着,又有什么用呢?杀了他……我还有娘在,哥在,贺喜在……(注意,没有提到我,我也不生气,作为宠物,我们还没有争取到与人生而平等的权利。人类在这个问题上始终自视甚高)不值得,想想真的不值得……我们还有我们的活路,我不做万大莲的影子了……这个影子……让我做够了!”我能听出,我主对做别人影子这件事已恼火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