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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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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卷入过政治。父亲警告我不得参与。“别卷进去,拉里,”他郑重地跟我说过,“如此获得的曝光率是坏的曝光率。观众不喜欢。”我也从未投过票——甚至在九八年的修正案使得流动人口(当然包括大多数的演艺人员)便于行使权利之后也未投过。

尽管我的政治嗅觉迟钝得可怜,我却异常讨厌邦夫特。我觉得他是个危险人物,极有可能是人类的叛徒。站在他的位置上等着被人暗杀,这想法——怎么说呢——是对我的侮辱。

话说回来,这种角色可是千载难逢!

我曾经在《年轻的鹰》[1]中担任过主演,还在其他两出配得上恺撒英名的戏中出演过恺撒。在现实世界中出演这么个角色——尽管可能会让一个人替代别人上了断头台——这么一个机会,哪怕只有几个片段,也是每个演员的终极追求,可以创造极致完美的艺术。

我不禁开始推测先前那几个无法拒绝这种**的同行都是谁。他们都是艺术家,这一点毋庸置疑——尽管永不为人所知是他们演出成功得到的唯一回报。我试着回忆前几次邦夫特遭暗杀的时间,又有哪几个能胜任此角的同行恰好在那时突然死了,或者销声匿迹。没啥线索,因为我对当代政治历史的细节并不清楚,更因为演员淡出舞台实在是太频繁了。即便对于最优秀的人来说,在这一行的发展也取决于运气。

我发现自己已开始深入研究起角色来。

我相信自己能胜任。不是我说大话,即便后台着火了,脚上踩着高跷,我依然能完成演出。首先,体形上没问题。邦夫特和我能互换衣服穿,起褶子的位置都会一致。这些诱拐了我的小小阴谋家太过注重体形上的相似了,要是缺乏艺术的支持,体形再怎么相似都没用——而且,如果演技到位,体形也不必太相似。不过,我承认它确实也有点作用,他们在计算机上玩的蠢把戏挑中了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完全出于运气!),而且他的身材和骨架就如同那位政治家的双胞胎兄弟一般。他的轮廓几乎和我的一样,甚至连双手都很修长,具有贵族气息——给手化妆可比脸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