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叶兰常随清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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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后他还是听从了。他早知道他会听从的。他留在了公寓,允许拉弗斯通去柳圃路付了他的房租,拿回了他的两个硬纸板箱;他甚至允许拉弗斯通又“借”给他两英镑作为日常花销。他这么做的时候心里一阵恶心。他在靠拉弗斯通过活——当拉弗斯通的寄生虫。他们之间还怎么能再存在真正的友谊?

而且,他内心并不想受人帮助。他只想一个人静静。他注定要去下水道了,快点下去了一了百了倒还好些。不过目前他还是待在这儿,仅仅是因为他没勇气再另做打算。

但要说找工作这事,从一开始就是毫无希望。就算是拉弗斯通,纵然家财万贯,也不能凭空造出工作来。高登事先就知道,图书行业没有什么急缺人手的工作。接下来三天,他跋涉于一家又一家书店之间,把鞋都磨破了。在一家又一家店,他咬紧牙关昂首挺进,要求见经理,三分钟后又鼻子冲天昂首走出。答案总是一样的——没有职位空缺。有几个书商想为圣诞高峰多雇一个人手,但高登不是他们寻找的那类型。他既算不上气派,也不肯奴颜婢膝;他穿着寒酸的衣服,又说着绅士的腔调。而且,总会在问上几个问题后发现他原来是因醉酒而被上一份工作解雇了。三天后他放弃了。他知道这没用。只是为了让拉弗斯通高兴,他才假装在找工作。

晚上他慢慢逛回公寓,双脚酸疼,且因一系列的冷落而精神紧张。他一路都是步行去的,好俭省拉弗斯通的两英镑。当他回来时,拉弗斯通刚刚从办公室上来,正坐在炉火前的一张扶手椅上,膝盖上放着一些长条校样1 。高登进来时,他抬头一看。

“运气好吗?”他照旧问道。

高登没有回答。他要是回答的话,就会是一连串脏话。他看也没看拉弗斯通,就径直进了他的卧室,踢掉鞋子,把自己扔到**。这一刻他厌恶自己。他为什么要回来?既然他没打算再找工作了,他还有什么权利回来,当拉弗斯通的寄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