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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赵庄事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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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庄事件发生在大革命失败后的第二年——一九二八年。

赵庄是离上海不远的一个县境里的著名的庄子。庄里住着十多户有钱的人家。一道峻削的围子环绕着庄子的四周,庄里遍地种着茂密的竹林,把一座座白墙瓦屋全遮掩起来了。围外还有条水清见底的护庄河,岸边匀称地种着合抱的杨柳,前后都有吊桥。从前一到天黑,就抽起吊桥,借此保护他们的身家财物;现在因已成立了保卫团,有人站岗放哨,势头更大了,就不再干这些麻烦的事。离庄南一里多地有个交叉路口,一条斜路通向桃源村。

赵庄确很美丽,到春天桃红柳绿,翠竹摇曳,真令人向往。然而赵庄的人,并不满足于这样的享受,他们整天忙着收租、讨债、打麻将、抽大烟、玩女人、鞭打穷汉子。乡下人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喂肥了这批吸血鬼。当地人都很羡慕赵庄这个好地方,但没有一个老百姓不痛恨赵庄的地主,特别是对赵四,更是恨之入骨。曾经有人给赵庄编了一首歌谣,这首歌谣虽然出于一个文人的手笔,但由于它体现了群众的看法,所以人们把它当作自己的呼声,到处传播着:

上有天堂兮,下有赵庄;

目击赵庄兮,烜赫而堂皇;

彼厌乎珍馐兮,吾乃食其糟糠;

彼唯积金累银兮,安问世之饥荒?

噫!赵庄之人兮,如虎如狼;

赵庄之主兮,赛似阎王!

孰敢正视兮,家破而人亡;

含怒含怨兮,众俱啜泣而徬徨!

赵庄的主人赵四,在前清末年曾做过一任知县,结识了几个有钱有势的官僚,在地方上曾烜赫过一时。辛亥革命后,赵四太爷“归隐林泉”,充当地方绅士,依然声势迫人。他以遗老自命,头上一直拖着一根长长的发辫,穿着长袍马褂,踏着朝天厚底青靴,跨着八字方步,保持着他那忠于清廷的气派。军阀当道的几年里,县长大人上任之前,总得先来孝敬孝敬赵四太爷,才能扎稳饭碗的根子。大革命失败之后,他的儿子因反共有功,成了蒋介石手下的红人。于是素称“肤发受之父母”不肯剪发辫的赵四太爷,这时也学起时髦来,革掉了他那根尾巴。从此,这个小麻面、吊眉毛的赵四太爷就变成了“赵四先生”。但是这样一来他更红了,成了这地区的“土皇帝”。前些日子,他收买了三十多个流氓、惯匪,组成了“保卫团”,说是保护地方安宁,向家家户户摊捐派款,穷人拿不出钱,就捉去吊打一顿。赵四依靠了这批看家狗,任意捉人、杀人、公报私仇,甚至去打家劫舍,把当地居民舞得鬼哭神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