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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瓶子物语(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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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不大也不小的玻璃瓶子,如果你把我松松地捏在手中,我的体积大概可以充盈你的手掌。和其他的玻璃瓶子相比,我身体的材质略微厚实一些。而且,我不透光,颜色在棕褐和橙黄之间,有点像天然琥珀。我头戴一顶同样材质的帽子,帽檐里有三圈深螺纹。我被设计成这个样子是因为我的用途——最早的时候我是一只医院药房用来装药的瓶子,我必须同时具备避光和密封这两个特质。我看上去敦厚而不呆板,端庄而不失活力,同时我还善于严守秘密,所以我的主人,我是说我的前主人,在服完我肚腹里的药丸之后,没舍得把我扔掉,而是把我藏在了他的公文包里。毕竟在现今这个年头,药房为了节省开支早就换用了廉价的塑料瓶子,你已经很难在医院里找到一只像我这样中看也中用的玻璃瓶了。

其实,他把我藏在公文包里,并不完全是因为舍不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让他的妻子知道他在服药。后来日子久了,他就忘记了我的存在。直到有一天,他死了,他的妻子从他公文包的夹层里意外地找到了我。当她看到我身上贴的那张药名标签上的日期时,她吃了一惊,她没想到他竟然背着她服了这么多年的药。

于是她就从她死去的丈夫那里继承了我。她把我身上的标签纸撕了,用丝瓜筋把我刷洗得干干净净,晾干了,塞在一个行李箱里,带着我坐上飞机,从上海飞到了巴黎。到巴黎的头天晚上,她从行李箱里掏出了几个装满了我说不上名字的**的袖珍瓶子,把里边的**都汇聚在了我的肚腹里。大概是在箱子里沤久了,那**闻着有些馊。我不喜欢,却也无可奈何,从我被制成瓶子的第一分钟起,我就懂得瓶子的命运和军人一样,我们的天职只能是服从。

我的新主人带着我行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她把我捏在手心,而她的手一直插在她的裤兜里。我渐渐习惯了她手掌的温度和湿度,也适应了她口袋里的黑暗,一如我当初适应了她丈夫公文包里的黑暗那样。我皮肤上的毛孔一个一个地张开,它们就成了我黑暗中的眼睛。我看得清她的一举一动,她却不知道我在观察她,因为她在明处,我在暗处。还有,她和人类所有成员一样,从来不觉得有必要防备一只玻璃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