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城外,一支庞大的队伍向东进发。
一百人的风翼骑兵打头,他们骑在壮实的战马上,身穿重甲,手中拿着是足足有3米的超重型骑枪。
最瞩目的还是他们背后背着一杆小旗帜,上面有是火红色鸠狮毛皮制成的,在冲锋时会发出呼呼的响声。
在这支骑兵背后,是四轮大篷车为主的车队,军队的工匠还有自愿被兰顿招募来的技术人才拖家带口都在马车上。
“这可是宝贝了。”
兰顿也坐在一辆大篷车上,满是兴奋地说道。
给耕地的招募条件吸引来不少愿意从贝克城去翡翠领的市民们。
林真意则将细长双腿搭在车轴上,然后道:
“贝克城人口太多了,很多有一技之长的人也只是勉强糊口,去翡翠领虽然苦了些,起码还有盼头。”
兰顿点了点头,他望向队伍最后,一群身穿半身甲的矮人骑在银色的战狼上,他们背上背着的是矮人火枪,不时还在拿起腰间的酒葫芦闷上一口。
坐在自己的大篷车上也有一个稍高的矮人,他正是这群矮人的领袖。
他的双臂粗壮,肱二头肌如同石块般,背上还有一杆比他本人还要长的特制火枪。
这个矮人拿起玻璃装的红酒,痛快地喝了一口后笑道:
“虽然不够辣,但是香醇是老家那些粮食酒不能比的,果然是好东西。”
兰顿看着这个矮人,知道他为何选择跟随自己了。他开口笑道:
“摩西先生,你放心,只要工作好,人人都有高档红酒喝,对了,来谈谈你们这支矮人对火枪的看法吧。”
面前的矮人名叫摩西·火枪,如他的姓氏,这支矮人特别钟爱使用火枪。
当然,在矮人种族内部,他们更崇尚近战,毕竟天生的好力气让他们能轻易挥动超重型武器,只有那些体弱或者老年的矮人才会分配去使用火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