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单家的门钥匙,雷宇便带了自助游手册和地图去找这城市的各种科学机构。他等不到出租汽车,就沿着虎门巷一直朝东北走,直到看见出口处友谊路那边的印刷厂。巷子的地形缓慢地升高,他竟然爬得气喘吁吁,心说不服老不行啊,的确是只能再工作这一次。自己和那些墙壁上写了大大拆字的老屋子一样破败了。但是新的建筑就样样好吗?城市里所有新建筑都因为油漆质量上的缺陷,在每天必来的雨水浸泡下褪了颜色,显得十分颓废。不知道城市本身是不是也颓废了。但颓废其实与他无关,他只是来找一个人而已。
自己是这城市的一个过客。雷宇想。城市中的人生生死死悲欢离合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他们无法摆脱。而他可以,因为他与城市毫无瓜葛。他为自己四十三个小时后可以抽身而去兴奋,吹起口哨。细细的哨音在空无一人的巷子里回响,配合着他的脚步,竟然有几分情调出现。
此刻云散尽了,灰白色的太阳并不耀眼,但城市的温度一下子就提高了两三度。他的额头开始渗出汗水,不得不顺着墙壁阴凉的地方走,并且经常停下来让自己的体温恢复正常,以便健康跟踪卡显示正常。巷子突然之间变得十分漫长,似乎总也不能走到尽头。他停下来不仅仅降温,还要消除内心的怀疑—来处已经隐藏进拐弯的空间中,去处却还未得见,窄小的巷子仿佛一段弦,要将他卷曲起来抛掷。
他从来没有想过弦的实质。对已经公论的事实从来熟视无睹,这是“人”的共性。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利用真相,让自己感觉舒适。对于一个流浪在时空之间的杀手,最大的舒适就是彻底结束这种流浪。但这不过属“人”的思维结论而已。他其实也是一段弦,被时空之手随意抛掷,遇到合适的场所就舒展开创造自己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