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我整理了病历和脑片,想好了和沈枫坦白的言辞。就算他怪我也好,发火也罢,都是我应该承受的。我是一个骗人的混蛋,只希望他能早点忘记我,找一个健全的、正常的女孩。
最后,我找了那个蓝色封皮的笔记本。这么多年来,我在上面记满了身边人的缺点和错误,以至每个人在我眼中都是那样不堪。现在,我已经不需要本子了,只要看见一个人,我的大脑就会运转起来,自动在他脸上打上几个令人厌恶的标签。
我翻到跟沈枫有关的页码。我记了整整五张,有一半是强行拼凑上去的,后来再也加不上一条。读了一遍,厌恶之情如期升起一些。可是,对他的愧疚和喜爱就像蕴藏着巨大能量的波涛,被几行青荇般微弱的不满所束缚,随时准备冲破理性认知布下的枷锁。
一直想当正常人,可现在的我有多变态啊。
苦笑着,我把笔记本扔进了桌边的废纸篓。
等沈枫出差回来已经是三天后了。中午,我们照例在一起吃饭。小别重逢,他看起来很开心,不住地讲在外地做项目时的有趣见闻。我脸上笑着,心里却知道这是两人和平吃的最后一顿饭,什么都味同嚼蜡。挣扎着往胃里塞了些食物,我深吸一口气,准备开口。
这时,一位个子娇小的女生气势汹汹地从餐厅另一头走来,坐在了我们对面。
我心一沉。她叫萧一一,是余飞新交的女朋友,也是跟姚末春读研的,是我的同门师姐。一一的打扮和长相一样可爱,平时性格也很软萌,但一遇到和男友有关的事便会瞬间爆炸,全院没有人敢惹。“极欲窥私,心高善妒”,这是我在本子上给她打的标签。当然,凭余飞女友这一条就足够我讨厌很久。
“沈枫是吧?看看你女朋友干的好事。”
她“啪—”的一声把几张纸拍在餐桌上,都是我和余飞的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