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我留学归国,在安全部门工作。除去调查事件的时间,我总是习惯去城市猎人酒吧来一杯伏特加,然后一坐就是小半个晚上。
我就像大部分无能改变现状的人一样,一边享受着生活,一边号叫着生活玷污理想和信念。明明只有二十多岁,我却像三十岁的大叔一般,散发出忧郁深沉的腐朽气质,仿佛刚刚做旧出土的仿造文物。
虽然也有人很受用这种感觉,比如说她—陈雅丽,和我差不多大的年龄,差不多的留学经历,外加差不多的物质条件,还有差不多的兴趣爱好。不用朋友们反复灌输提醒,我也觉得她绝对足够让我倾尽存款,办一场盛大的结婚典礼,然后拖着疲劳的身体,飞向国外,来个充实而饱含快感的**蜜月,最后拖着各种土特产回国,重新面对油盐酱醋的生活。
“喜欢我的礼物吗?”她说。
“喜欢。”我想起来她送给我的男士用品三件套,利用品牌的首字母拼成我的英文名Bob。如果不是她自己告诉我谜底,我完全猜不出来。
“你在想什么?”她问道,一边抚摸我拿着酒杯的左手。
“什么都没想。”
她笑着说:“可是你的样子总觉得你什么都在想。”
“是吗?”我故作神秘地一笑,“其实我这个人很空的,哪有那么多的思考。”
“我懂,我也一样。不过,看起来你工作不顺心。”
我喝了一口酒:“你怎么看出来的?”
“因为你每次不高兴,都会拿左手拿杯子。李浅渡,搞不好你本来应该是个左撇子。”她和我调笑着,红晕仿佛从她的手上传染过来,爬上了我的脸庞。
我笑了笑,把剩下的酒一干而尽,顺便打一个响指,示意酒保再来一杯:“左撇子啊?那种潜质已经是历史了。现在,如你所见,我习惯用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