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几分钟的搜索,很遗憾,沈雷一行人并没有在屋子里找到其他的尸体。
看来刚才的赶尸队伍,就是这名赶尸人所有的家当了。
这跟沈雷预料的差不多,一个人控制十几具尸体,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而且既然是出行,那就应该是全部都出来。
尸体又不是活人,不存在身体不舒服,或是有事请假的因素。
除非彻底腐烂。
不过根据赶尸人的种种传闻,赶尸人似乎有特殊的防腐手段,能让尸体保持很久的新鲜。
但也仅仅是延长时间而已。
该腐烂还是得腐烂的,大自然的力量不可逆。
之前沈雷眼力好,还看到赶尸人队伍中,有好几具尸体,脸上腐烂的都要掉皮掉肉了,很恶心,很恐怖。
如果彻底腐烂,赶尸人就应该不会再带出来了,而是找个地方埋了。
这也是沈雷感到最疑惑的一点。
在沈雷看来,这世上任何人都逃不过一个利字。
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上写得好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为了一个利字。
利,不仅仅是钱。
凡是有好处的,都可被称之为利。
无论是短期收益,还是长期收益,只要收益存在,就是利。
而且不单单是利己,利他也是“利”。
名利的网,挣不开,逃不脱。
你要是心胸宽阔一点,也许能摆脱“名”,但绝不可能摆脱“利”。
在这个认知基础上,再去看赶尸人的做法,就有点奇怪了。
要知道,在这深山老林里,搬来十几具尸体,如此简陋的环境,天天住在一起,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训练几个月,就要彻底腐烂一批尸体,这种消耗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是古代,赶尸人是一种职业,把客死异乡的尸体弄到故乡去,还能换取丰厚的报酬,这还情有可原,是一笔不错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