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入城。
张兴腰挂黑血灵剑,牵着小毛驴。
陆一鸣依旧是盘腿端坐,这样奇怪的一幕,自是容易引得他人注意。
主要也是陆一鸣气质非凡,简直就是玉树临风的代名词。
可偏偏这样的一个人,衣着也不俗,却骑着普通百姓用来拉磨的小毛驴,这就有些不伦不类了。
“此人相貌如此不俗,却过着这般穷苦的生活。”
有路人摇头,“但凡拉得下脸,找个有钱女子,便也可过上富足的生活。到那时,想要什么样的宝马没有?”
“嘿,谁说不是呢?我要是生得这般容貌,早就独栋独院,还弄几个小厮伺候着了。”
一个斗鸡眼的男子撇嘴,“真是浪费当小白脸的机会了。”
一个巷子口,两个脸上有刀疤的男子目露凶狠之色,低声交谈,“是个好东西,估摸着能卖个一百两金。”
“怕是不止。”
他的同伙摇头,“你看这人气质非凡,应该还是一位修仙者,怕是你我兄弟二人,难以将其拿下。不过若是能够将他捉住,少则五百两黄金,少一毫都不卖!”
陆一鸣双眼睁开一条细缝,冷冷的扫过附近的人群。
一些话语自然也都听到了耳里。
临城他是去过几次的,但绝没有像这般罪恶滋生在每一个角落。
似乎在他们眼中,相貌、身段不俗的男子,女子,那都只是商品,可随意捕捉。
这是何等的凶恶和嚣张?
不由的,陆一鸣心底有杀意一闪而过。
他当年横行无忌,正邪皆惧,就是因为他做事狠辣,除恶务尽。
才不管你是谁的儿子,谁的父亲。
只要犯在斩仙门手里,那就等死吧。
陆一鸣又闭上了双眼,现在不是多事的时候。
待他实力恢复,重建斩仙门,灭了天道宗,且让这天下感受一下真正的血雨腥风,真正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