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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卷:火车笔记/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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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书

收拾行装时,只放了一本《阿德里安回忆录》,其余的书都在Kindle里。本以为电子书不适应,十几年前,断然拒绝在电脑上阅读,一律要打印成纸,或者干脆就不读。眼下,纸质书特有的触感,手指触碰纸页时微妙的感觉、连同它的气味,已统统变为乌有,这种了无生趣的变化是时代滚滚向前的一部分。但你居然也变了,从你得到一个Kindle的那一刻开始,一个活动,一家上市的图书公司在庆典上给每位嘉宾发了一只亚马逊Kindle,便意想不到地飞速滑向了电子阅读。

熬过最初的不适之后,我发现电子书有诸多优点,不占地方是第一条,虽不知这本Kindle到底存得几多本书,眼下一百多本,似乎还可继续。出门我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行囊了,四卷本的巨著大概有五六部缩在电子书里。有次高铁站排队等出租,队伍蜗牛般蠕动,便摸出轻薄的电子书读起了《红楼梦》,自此排队不再难熬,行囊中厚而重的书亦可弃之。

购电子书快捷,也是大大的爽逗。一本纸质书,即使第二天就到货(比如当当)也没它快。任何时候要找书,马上下单,信用卡一付账,只消几分钟,千军万马的多少文字都可以立时到达,手指一点,俱在掌中。再有,可以调大字号,看Kindle不再需要老花镜。如此一来,我几乎不愿意买纸质书了,除非是特别看重的某一本。

唯一毛病是缺乏美感,当然也缺乏质感。

我不能摸它,触摸是如此重要,尤其对一个单身女人。很多书其实我并不是为了看,而是要经常摸一下。只要摸上两三次,我就感到它们是至亲。电子书是什么呢,充其量是我的旁亲远戚吧。当然,很多时候还是比亲戚更亲些。

为了我的眼睛,我的体力,我愿意部分放弃美感和触摸的享受。若某本书我特别看重,当然还是要买纸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