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和托尼在散步,相隔九百公里,不同的州。
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在各自的家周围,陪着对方散步。
开始,他们会一边打电话一边散步,但后来托尼的女儿咪咪说用耳机好一些,所以现在两个人哪怕散步的时间更久一些,也不会觉得耳朵疼。
“你是走快了一些吗?”托尼问。
“没错,”弗朗西斯回答,“但你听我的呼吸,根本没有气喘吁吁的。”
“你肯定是个优秀的运动员,”托尼说,“杀人了吗?”
“嗯,”弗朗西斯回答,“昨天杀的。有史以来写死的第一个角色,他自找的。”
“感觉不错吧?你好啊,熊仔。”
熊仔是一只巧克力色的拉布拉多犬,托尼散步的时候经常看到。托尼不知道熊仔主人的名字,但总会跟熊仔打招呼。
托尼说自己之后要去荷兰看儿子和孙女们。
“我还没去过荷兰呢。”弗朗西斯说。
“没有吗?”托尼反问,“我也只去过一次,希望现在不像我上次去的时候那么冷。”
“我没去过荷兰。”弗朗西斯重复了一遍。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弗朗西斯在街边停下脚步。有位女士戴着草帽正在浇花,弗朗西斯朝她微笑了一下。
“那么,弗朗西斯,你愿意和我一起去荷兰吗?”托尼问。
“愿意,”弗朗西斯回答,“愿意,很愿意。”
澳大利亚航空的休息室,留下了两个人的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