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心谨慎驶得万年船。”小心谨慎是办事的法宝之一。事事小心时时谨慎,不急不躁,不贪心,不轻信,存一点防人之心,就可以减少很多风险。
粗心大意要不得
市场活动充满风险,布满陷阱,如果没有心机麻痹大意,上当受骗是难免的。
深圳某公司业务员张某,于2006年8月的一天找到南京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闲聊几句后说:“我受敝公司委托通知林总,我们可供一批日产原装摩托车,请你考虑一下。”说完递上摩托车样本说明书,以及该公司当年贸易供货价格单等3份文字和图片资料。
林某看后认为,对方推荐的摩托车是日本最新产品,价格也不算高,而时下摩托车正走俏,有厚利可图。于是,送客后便召开有关会议商议。
与会人员觉得林某是主管公司业务的头头,而他对这笔生意热情很高,也就顺水推舟,于是不到20分钟就作出了相应决议。
9月12日,林某写好了授权委托书,叫公司供销经理罗某和技术质量处处长殷某代表公司前往深圳与对方面洽。
罗某一到深圳,便大忙私事,而殷某是只管技术质量问题的洽谈副手,见罗忙私事,也就上街看景致去了。一晃几天过去了,等到林某打电话催询有关情况时,他们一不知对方有无摩托车,二不知对方供货能力,三不知对方资信状况,罗某只好支吾搪塞,“保证马上了解,抓紧洽谈”。
第二天,罗某根本没去有关部门打听有关情况,便草率走进了对方办公室。洽谈时,他既没有要求对方出示进口物资许可证、商检证、准销证等必备证件,也没要求对方在签订合同后去办理公证等项手续,便不负责任地与对方签订了两份合同:其一,深圳方面供日本原装“本田”100型摩托车3000辆;其二,125型摩托车800辆,总价值4018万元。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十日之内,南京方面向深圳方面付货款总额的30%作定金,共计1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