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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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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1891—1962年),安徽绩溪人。现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其中,适与适之之名与字,乃取自当时盛行的达尔文学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典故。胡适5岁启蒙,在绩溪老家受过9年私塾教育,打下了一定的古文基础。

早年在上海的梅溪学堂、澄衷学堂求学,初步接触了西方的思想文化,受到梁启超、严复思想的较大影响。

1904年,他到上海进新式学校,接受《天演论》等新思潮,并开始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白话文章,后任该报编辑。

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第二期官费生赴美国留学,在康乃尔大学先读农科,后改读文科。

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师从哲学家杜威,接受了约翰?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并一生服膺。胡适深受赫胥黎与杜威的影响,自称赫胥黎教他怎样怀疑,杜威先生教他怎样思想。因此,胡适毕生宣扬自由主义,提倡怀疑主义,并以《新青年》月刊为阵地,宣传民主、科学,毕生倡言“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言必有证”的治学方法。

1917年(25岁)夏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大学生对教师素来挑剔,北京大学学生顾颉刚介绍傅斯年去听胡适上课,以决定要不要将这个新来的留学生从北大哲学系赶走。傅斯年听了几次课以后,他评价胡适:“这个人,书虽然读得不多,但他走的这一条路是对的,你们不能闹。”后胡适加入《新青年》编辑部,撰文反对封建主义,宣传个性自由、民主和科学,积极提倡“文学改良”和白话文学,成为当时新文化运动的重要人物。

同年,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主张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所写的《尝试集》是中国第一部白话诗集。且提出写文章“不作无病之呻吟”、“须言之有物”等主张,为新文学形式作出初步设想。“五四”时期,与李大钊等展开“问题与主义”辩难;陪同来华讲学的杜威,任杜威的翻译逾两年;与张君劢等展开“科玄论战”,是当时“科学派”丁文江的后台。胡适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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