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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三 一九〇九年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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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二哥言聪儿近能勉强看小说,此大好事。惟小说中有一种**书,切不可看。又有石印字太小之书,亦切不可看。

——家书摘录

致母亲书

慈亲大人膝下:

日前接读七月十二日手谕,欢喜无量。男与二哥在此均各平安,请勿远念。儿近已不欲他往,下半年仍在中国新公学,已于七月二十六日开课。儿每日授课四时,以外有暇,时时研习他国文字,以为出洋之预备。现所授之时间比上半年每日较少一时,便觉省力多矣(上半年每日五时)。

大人来谕言及债款家用等情,儿自当赶紧筹寄。儿在此所苦出息甚微,校中又万分拮据,以致今年未寄一钱。惟儿从不敢妄用一钱,致蹈浪费之弊,此则大人所能信儿者也。

来谕述舅父病状,令人骇异不已。所望抵家以后得泽舟及禹臣师诸君协力调治,药到回春,则此愿慰矣。惟人命至重,千万不可信愚人之言,妄服仙方或祈禳求愈,想大人必不以儿此言为过虑也。

来谕中附有与二哥一谕及聪儿一禀,均已交二哥看过。二哥昨夜(廿八日)往川沙料理店事,须数日始能回沪。前此二哥曾有痔疾,现已告痊,请大人及二嫂均可放心,毋庸焦虑也。

大人手谕中附有一信,乃一女子致其母者,署名宝孙。函中称呼人物皆儿所不解。以手谕有“儿妇于初八日来吾家”一语度之,似此函即儿妇手书。果尔,则此函字迹词意已略有可观,不可谓非大进步,此皆出吾母之赐也。儿甚愿其暇日能时时用功,稍稍练习,在吾家有诸侄可以问字,在岳家有其母可以问字,即此已足。现旌、绩两邑俱无完全女学,虽入学亦无大益,不如其己也。儿近年以来于世事阅历上颇有进步,颇能知足。即如儿妇读书一事,至今思之颇悔。从前少年意气太盛,屡屡函请,反累妇姑、岳婿、母子之间多一层意见,岂非多事之过。实则儿如果欲儿妇读书识字,则他年闺房之中又未尝不可为执经问字之地,以伉俪而兼师友,又何尝不是一种乐趣,何必亟亟烦劳大人,乃令媒妁之人蹀躞奔走,为儿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