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水土,不足以养活一方人时,山西人就只能走出去。但走出去不一定就能闯出一翻事业来,晋商的发迹除了有天时,地理等客观因素外,最主要的还在于他们那种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脱颖而出和经营意识。
1.“被迫”走西口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地势南北狭长,东西较窄,西临黄河左岸,东靠太行山西侧,属盆地地区,盆地内部海拔的高低,由北向南递减,呈阶梯状,从最北的大同盆地海拔1000米以上,下降到晋南盆地的海拔400米左右。全省地形面积,山地占73.8%,黄土丘陵地占11.7%,盆地平原占14.5%。陆地地表水源十分贫乏,属干旱缺雨地区,因而有地瘠民贫、十年九旱之说。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下,自唐宋以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山西成为一个少地缺粮的省份。唐武德七年(624年)山西实行均田,规定:“凡天下丁男十八以上者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田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三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田多可以足其人者为宽乡,少者为狭乡。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工商者宽乡减半,狭乡不给”,说明人多地少。
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权贵和地主阶级的剥削,以致山西民众无田可耕,就连当时的皇帝也发出感叹。金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三月,当时的皇帝就叹道:“闻山西田多为权要所占,有一家一口至三十顷者,以致小民无田可耕,徙居阴山之恶地,何以自存?!”这一情况历时300余年。
到了明朝,据当时的官方统计: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平均每人占有田地14.05亩,而山西平均每人只占有田地10.28亩,少于其紧邻陕西(13.61亩)、山东(13.78亩)、北直隶(30.23亩)、河南(75.81亩)各行省。到了万历六年(1578年),山西人均田地又减为6.92亩。人多为患,所产粮又不够食用,生计艰难。为缓解这一矛盾,明洪武到永乐年间,多次从山西太原、平阳、潞安府和汾州、沁州、辽州向南直隶的凤阳、滁州府和河南、山东、北直隶及北京城移民。从平阳等南部地区移民,洪洞县大槐树是个集散地,故流移外省的山西人说起他们的原籍时,都说:“若问吾家是哪里,山西洪洞大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