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能够在社交场合拿自己开开玩笑,既可以活跃气氛,又能赢得他人的好感。因为你尊重别人,取笑自己,正表示你是把自己看做和他人一样处于同等地位。
美国著名律师曹特是一位喜欢自我调侃的人。有一次,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在他登台演说时,先替他介绍给听众说:“他算得是我国第一位公民!”
曹特完全可以立刻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大模大样地开着玩笑说:“诸位静听,第一位公民要开始演讲了”。但是他如真那样做,他便是一个没人瞧得起的傻瓜了。
那么该如何说呢?他不但要利用这个介绍词幽默一下并且还要从中获得听众的好感。他说:“刚才校长先生说的一个名词,我起初有些听不太懂。第一位公民——是指什么呢?现在我才想到,大概他是指莎士比亚戏剧中常常提到的公民。这位校长先生一定是研究莎氏戏剧极有心得的人,他替我介绍时,一定又在想到他的戏剧了。诸位听众一定知道莎士比亚是常常把许多公民穿插在他的戏剧中,充任不关紧要的角色,如第一个公民,第二个公民之类,这些配角每人所说的话大都只有一两句,而且多半是毫无口才,没有高明见识的人,但他们差不多都是好人,即使把第一第二的地位交换一下,也根本不会显示有何不同之处。”
这真是一篇聪明绝顶,竭尽幽默能事的妙论!他把校长先生替他戴上的高帽子,丢给大家去戴,显示自己是与听众站在一样的地位。同时他的言语措词也是高人一等。如果他改用一种庄重的态度,简括地说:“校长先生说我是第一位公民,大概是在说我是一个舞台上的配角。”结果决不会那样生动有趣,使得听众笑逐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