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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讨债要狠心,不到黄河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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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一儆百,运用威信收债

在军事上,“杀一儆百”是用杀鸡给猴子看的计策来统领部下和树立威严的一种手段。在管理活动中,聪明的老板采取杀一儆百这一类间接的批评术,往往会取得明显的成效。而在经商的催款活动中,杀一儆百,可树立威信。只有这样,才能使催款活动取得圆满效果。

2002年,某工厂解散,厂里将一些机械等作价卖给了厂里的工人。一些工人当即付清了钱款,还有一些工人由于当时手头紧,许诺过一段时间再一并交清应付钱款。到了应该交钱的时候了,几个工人按时兑现,但仍有6个工人声称仍没有钱,要求缓交。一晃几年过去了,这几人的钱仍未见着影,其中有一个姓马的工人,他欠的数额是这6个人中最多的。厂里干部前往他家催款,开始时还挺客气地说尽快还上,后来干脆回答说没钱还,甚至故意和催款人捉迷藏,干脆避而不见。其他5个工人见状,也就赖着不还。其实经过几年的发展,这几户人家家境并不困难,只是存心想赖掉那笔陈年老账。

为了尽快结算清楚过去遗留下来的这笔欠债,该厂的领导决定快刀斩乱麻,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为了减轻负担,同时也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决定先拿掉马某这个“钉子”。于是,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很快就判决马某在半个月内必须将欠款还给厂里。马某接判决书后,声称马上按判决还钱。可规定的期限都过了,厂里领导仍未见马某还钱。刚开始见马某被起诉而颇害怕并预备还钱

,可拖延仍未有制裁,使马某看轻了判决而决定拖下去。

其他人见此情景,也都改主意拖下去不还了。

厂领导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是,某天,马某家突然来了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以及两位法院工作人员,原来这里法院开始准备强制执行了。执行人员根据马某所欠款额,当场扣押了马某家中的一些物品,权作债务抵押品,没几天,马某乖乖拿了钱去换回了自己的东西。其余5个工人见状,唯恐自己也被强制执行,那可是太丢人的事,都忙不迭地立马还上了那笔早就该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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