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商三经

第四章经商不耍小聪明——取财有道,方能走得长远

字体:16+-

1经商要能守住道德底线

在商言利,天经地义。但是,经商的主体毕竟是人,是人就不能违背起码的道义良心。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的就是赚钱的道德。

事实上,除了少数奸商外,正正当当的商人对这个道德是能够认同的。生意人都讲职业道德,对社会当然有好处,即使对于生意人自己呢,也是好处多多的。

现任旅港福建商会理事长王为谦,祖籍是福建晋江。1950年获准出国,本来想去菲律宾谋生。因入境手续受阻,滞留香港,在一家侨民公司打工,后因公司倒闭,面临失业。

1953年,王为谦用自己的积蓄加上亲朋好友的支持,创办了香港新元贸易公司。王为谦不懂英文,惟有通过散居东南亚的福建乡亲,做一些进出口贸易。最初,公司资金不足,幸获朋友支持,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当时,公司的进出口贸易采用赊账形式,分期付款,双方惟一凭借的就是一个“信”字,“一个人没有信用,他就难以立足”,是王为谦的口头禅。

一次,公司一批货物到菲律宾,交了货,却收不回钱。资金周转失灵,公司面临倒闭。由于在商界有着良好的声名,王为谦得友人援助渡过了难关。

王为谦以贸易起家,从不贪暴利、乱加价宰人,而是薄利多销。来价多少,自己应得利润多少,一一告诉贸易伙伴,待人以诚,建立了一批长期客户。当时有两家日本电器厂商,看中王为谦诚实可靠、进取心强,愿意将电器产品交给新元开拓海外市场。其后王为谦成为TDK的总代理,生意向多元化发展。

经40多年的创业、发展,王为谦创办的新元贸易公司在香港、祖国大陆、印尼、美国、加拿大等都有子公司或分公司。谈起这一商业王国的建立,王为谦总是自谦地说:“还差得远,我谈不上成功。我的经历,只能说是一部充满艰辛的创业史。创业之初我手头无钱,做生意不是钱多取胜,但我坚持对人处事,以信、诚、勤三字相待,这三个字是我取得一点成绩的出发点与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