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如果他令他周围百分之九十的人交口称赞,那他距离十全十美也就不远了。
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是一个骄傲的人,或者说是一个不会抬眼看人的人,但是,在他面前,我能做的就是低眉顺目。他是童话中的王子,可我却不是童话里那个公主。
遇到他之前,我有过多少次恋爱,只有最好的闺中密友掰着指头能帮我数清。虽然,他选择了我,但是,面对他的优秀,我一直不安,一直为自己的过去而羞愧。我好恨自己不是那种羔羊般洁白的女孩,我越是掩藏,越是害怕,万一被他知道我有如此不堪过去,他会怎么看我?他会离开我吗?
思来想去,觉得只有坦白才能从宽,只有主动坦白,才能洗去一点我斑驳的过往,只有主动坦白,也许才能得到他的宽恕。
但是,我想错了,当我将我的过去和盘托出时,他沉默了,那一刻空气都仿佛静止。我几乎停止了呼吸,等待着他的发落。
他终于说话了:对不起,你让我冷静一下,你和我想象的太不一样。
冷静的结果是他选择了放手。
坦白,难道错了嘛吗?
MINA:
嘘,能瞒就瞒,能忘就忘,别老惦记着自己那点儿过往。
既然不能拿柄剪刀将过去给剪断,或者把自己敲成失忆人,可以像小说《暗店街》开头那样“我的过去,一片朦胧”——既然不能这样,那么,换个男人爱吧,反正这种令一方自惭形秽的爱情也维持不了几天。
原本只有你认为自己不羔羊,现在,连男友也知道了。男友很错愕,也很震惊,还有点伤心。唉,何苦来着,平时拼死地捂着自己的秘密,像是少年时到处藏的日记本,藏啊藏,却在某天将它们全部交给自己喜欢的对象,严肃如等生死判:“等你了解更全面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