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洵没有去到银楼画舫。
他用了一夜的时间,摸索,思考,大致明白了事情的走向。此刻,他真的是姜辰峰了。他从镜面般的河水里看见自己的倒影,那是一张曾经并不属于他的脸,那张脸,英俊,完美无瑕,仿若是天神般光彩照人,那副身板,亦是颀长挺拔,跟他原来的粗短截然相反。他的锦衣,墨绿镶边,白色的袍子绣着一株淡雅的兰草,银质的护腕,衬着纤长而骨节分明的十指,这一切一切,都是书里面描绘的,独属于姜辰峰的俊朗。
他凭着对书中文字的记忆,进了叶荒城,找到姜府,府里的家丁和丫鬟都对他行礼,称他小少爷,他问他们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他们都用一种“小少爷又不知到哪里花天酒地喝得脑袋不清醒了吧”的表情看他。
此刻的年代,正和书中结尾处描述的一样——比阿洵曾经生存的,足足早了一百年。
阿洵进入书的世界了。
他基本上有九成笃定自己的这个念头。
他变成了姜辰峰,从外貌到声音,甚至功夫和记忆,都是姜辰峰的。只不过身为阿洵的那部分记忆还在,他有点激动,也有点害怕。可是一想到明天就能跟美人享宴游河,这还是生平第一次受到如此尊贵的待遇,他兴奋得全身的毛孔都在飞舞。
沐浴更衣——
就在阿洵除下银质护腕的刹那,镜子里的他,突然发出一阵银白色的光芒,转瞬工夫,光芒消失,他变回了阿洵。
矮矮的,五官丑陋的阿洵。
他猛然吓了一跳,重新将护腕戴上,一瞬间他又变成了英俊的姜辰峰,反复几次,每一次都是在他摘掉护腕之后,他就是阿洵,戴上护腕,他才能是万人迷姜辰峰。
翌日,阿洵没有去赴约,银楼画舫中的富家小姐,伤心失望地等了很久,后来她才知道,就在她的姜辰峰前来与她相会的路上,怡红院的如花姑娘勾走了姜辰峰的魂,姜辰峰流连温柔乡,被如花姑娘迷得七荤八素的,喝了整整十坛女儿红,大醉三天三夜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