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签下这生死状,就意味着你们无论谁在台上被打死,另一方都无任何责任,你们可清楚了?”
“清楚了。”
“清楚了。”
陈庆之与耶律雷珩面对面站着,比起耶律雷珩脸上暴虐十足的样子,陈庆之则显得异常平静,平静得甚至让人误会到他不是上去打擂的,倒像是去送死的一样。
耶律雷珩大笔一挥,很快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把笔递到陈庆之的面前,挑衅地道:“陈庆之,你要是现在说不敢还来得及,只要给我磕三个响头,叫三声爷爷,我就放你一马,要是到了台上,再想活着下来可就难了。”
回应他的,只是陈庆之淡淡一笑,接过毛笔很快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轻声道:“我们汉人有句老话,叫做‘咬人的狗都不叫’。”
嗯?他这是什么意思?
不等耶律雷珩想明白陈庆之说的是什么,陈庆之已经沿着楼梯来到了擂台上面,今天的自己穿的是一身自己设计的衣服,袖口与腿口处都已经用绳子扎了起来,绝对不会碍事。
紧跟着他的后面,耶律雷珩也来到了擂台之上,到了上面之后,直接把身上的衣裳给脱掉,露出他结实的胸膛,以及粗壮的手臂,还特意让台下的百姓看了一眼,这才得意冲着陈庆之一比划:“陈庆之,看到没有?明年的今天便是你的忌日。”
“要打便打,哪来那么多的废话。”
陈庆之一反常态,根本不给耶律雷珩再狂妄下去的机会,自己突然把双拳摆在自己胸前,只露出一双警惕的眼神,脚下迈着快速而极有规律的碎步,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便来到耶律雷珩面前,左拳朝他脸上试探地进攻了一下,右手的勾拳接着便重重砸了过去。
拳击对于这个时代,的确是有些超前。
比试前耶律雷珩想过很多种场面,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陈庆之居然会主动向自己发出进攻,而且用的还是这么简陋的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