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贾庆怕是连肠子都悔青了,出门前为什么不看看黄历,早知道能遇到这个煞星,自己说什么都得老实待在家里。
现在怎么后悔都来不及了,自从自己跟夜杀被带到开封县的大牢之后,两个人就被牢牢固定在墙上。
而陈庆之,却大摇大摆地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目光像是在欣赏着两个人的囧态,半天都没开口。
“陈大人,你看什么时候动手合适?”
洛九也不傻,一边把贾庆带回到开封县,一边派人去开封府打听到底有没有陈庆之这个人,等到消息传回来之后,自己顿时大惊失色,没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居然跟开封府尹是至交好友。
这么一棵大树,此时不攀更待何时。
陈庆之淡淡一指贾庆道:“江湖上传言,有人出花红十万贯取我陈庆之的人头,那人就是他贾庆,洛都头,麻烦你帮我问问,我陈庆之到底是哪里得罪过他。”
我的乖乖,一出手就是十万贯的花红。
洛九不是没听过江湖上流传的花红悬赏,可是每次不过几百贯而已,几千贯就已经是大生意了,没想到为了杀陈庆之居然出到了十万贯,自己似乎愣了一下,眼神有些复杂地看了一眼陈庆之,连忙把头转了过去。
十万贯虽好,但是能不能拿到手里却是另外一回事,人家的背后站着的可是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自己有几个脑袋够他砍的。
到了贾庆面前,洛九连话都懒得学,目光在一旁带血的刑具上面扫过,一伸手把一套夹棍拿了下来。
所谓的夹棍,其实就是把十二根木头用绳子给串起来,上下用绳子系好,把犯人的手指塞到里面之后,两下一用力,便能让犯人品尝一下生不如死的感觉。
更有甚者,能把犯人的手指全部夹断。
一看到洛九出手就这么重,贾庆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哀求道:“都头饶命,我说,我什么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