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就住在这里?”
看到陈晓芳把他们带到一处老旧的房子面前,林宇便下意识的问道。
虽然面前这个老旧的院子比他在山里住的土胚房好很多,但是和他见过的豪宅差太多了。
比不上霍公馆和观云居的大房子不说,甚至连梁家的别墅也比这老院子好上百倍。
眼前这栋房子老旧不说,甚至连照明用的灯大多还是白炽灯。
看到林宇诧异的眼神,陈晓芳微微笑道:“虽然上面有分房的指标,但当时我一个人住就把分房的机会给了别人,而且家不再豪华,只要住得温馨就行了。”
林宇默默点了点头,他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是他觉得一个市首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正在这时,突然听见有人诧异地问道:“哎呀!这不是陈市首吗?您回来了,毛毛现在怎么样了?”
陈晓芳赶忙答道:“谢谢成大哥,毛毛已经好了。”
“已经好了?”被叫着成大哥的人明显愣了一下,随即看向毛毛,说道:“让叔叔看看,你真的好了吗?”
眼见成大哥伸手过来,毛毛立马躲在林宇背后。
此刻他才看到林宇,疑惑道:“这位是?”
陈晓芳答道:“哦!他是我干女儿的未婚夫,名叫林宇!”
成大哥立马伸出手,笑嘻嘻的说道:“原来是陈市首的亲戚,你好!我叫成丛铠!”
林宇伸手握住成丛铠的手,说道:“你好,成大哥!”
握住成丛铠的手,一股凉意顿时袭来。
林宇从来没有碰见过如此冰冷的手,但是他又没发现成丛铠有什么问题。
他不禁仔细打量起这个叫成丛铠的男人,这是一个四十五岁左右的男人,浓眉大眼留着大平头。
一张脸上满是麻子,就像天上的星星。
成丛铠笑眯眯的说道:“按辈分来算,你应该叫我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