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枪,是在一战时期开始流行起来的武器,当时在战壕之中,随时都会和敌人短兵相接,这个时候,栓动步枪或许还来不及拉动枪栓,而冲锋枪就已经能够突突突地将子弹倾泻过去了。
它最大的优点,就是火力凶猛,强悍到令人发指,而它的缺点,就是因为使用手枪弹,所以射程不会特别远,精度也不会特别高,当然了,这个缺点也不算缺点,冲锋枪本来就是近战使用的,本来就是靠着密集的子弹向着敌人身上扫射,压根就没有打算一枪毙命。
现在,罗伊斯举起来了自己的冲锋枪,想着将那几个冲过来的苏联士兵干掉,但是,就在这一刻,后方的要塞内,一颗7.62毫米的子弹飞来,准确地命中了他的眉心之间。
鲜血噗的一下子,从那个弹孔中飞射出来,溅到了罗伊斯的眼前,一片血红,他几乎是在瞬间,就丧失了所有的意识,手指虽然扣动在了扳机上,却再也没有扣动的机会了。
如果是打中了胸口,腹部,这些地方不会直接致命,所以哪怕是负伤,哪怕是到了临死之前,也可以继续战斗到最后一息,但是命中了大脑就不同了,瞬间就会让人毙命,神经系统再也无法控制食指。
罗伊斯的后脑勺,突然就爆开了,7.62毫米的子弹只是在他的眉心之间留了个小孔,但是,随后就在他的大脑里搅动起来了,如同是绞肉机一般,把里面的大脑搅动成为一滩烂肉,就像是一块豆腐脑在吃之前被用勺子搅和了一般,接着,后脑勺上的头盖骨就被掀开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大脑,跟着向后飞溅。
与此同时,罗伊斯的身体,也被这子弹的冲击力一带,向后倒去,当他仰天倒下的时候,眼睛还没有闭上,睁的很大。
安德烈向后扫了一眼,看到了那个正在开枪的,是尼古拉少尉,眼睛中闪过一丝的感谢,然后,向着身边的人大声地喊道:“跪姿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