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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典前的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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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十二年七月初二,罗汝楫的奏章上来了,略云:

左奉议郎、签书威武军节度判官厅公事胡铨文过饰非,益唱狂妄之说,横议纷纷,流布遐迩。若不惩艾,殆有甚焉者矣。伏望陛下重行窜逐,以伸邦宪。

胡铨的那些头衔我们且不去理他,宋代的官制很复杂,头衔中有的是薪级,有的是差遣,有的是职称,有的是荣誉,其实他就是福州威武军判官厅的一个小办事员。这样的奏章你说他一剑封喉也好,说他狗屁胡话也好,反正通篇都是劈头盖脑的谩骂和满天飞舞的棍子与帽子,就如同八百多年后泛滥在这块土地上的大字报一样。所谓的“文过饰非”,究竟“过”在哪里、“非”在何方?而“狂妄之说”又都“说”了哪些内容?你可以摆事实讲道理嘛,没有。此等谩骂还不如贾府里的焦大,焦大至少还是骂得有根有据的:“爬灰的爬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一一皆有所指。其实,奏章中真正的关键词是“益唱”,这个“益”是越发、更加的意思。既然是越发和更加,那就存在着一个参照系——原先的某桩事和某种程度。很显然,这是要新账老账一起算了。

那就先说说原先的旧账。

宋史上的胡铨(字邦衡)是一个金刚怒目、以决死姿态争取表达自由的壮士。他的上疏发生在绍兴八年十一月,也就是第一次绍兴和议期间。在此之前,朝廷上下反对和议的奏章也有不少,但立论多以“金人多诈,和不可信”为基础。也就是说,他们都是以一种屏息而仰视的姿态向官家进言,选择了一种比较温和而保险的切入角度和语调。胡铨的上疏之所以石破天惊、成为一次重大的政治事件,除去他主张斩秦桧等人以谢天下而外,其批判的锋芒还直逼官家本人,语调亦咄咄逼人,毫不忸怩。且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