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还记得30年前的那一天:我用一首诗作赚来的30元稿费,买回了一件外套和一件衬衣,从而结束了全校上万名大学生中唯我一人穿打补丁衣服的寒酸相,让远在乡下养猪卖菜为我挣学费的父母高兴得掉下了眼泪。
从此我便一发而不可收,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写。写了“豆腐块”又写“大块头”,赚了小钱又赚大钱。于是有了不薄的积蓄,有了老婆、电冰箱和彩电,然后又有了一个盼望名利双收、出人头地的“作家梦”。
“同意”二字虽然不是稿费,但它像心仪女孩的青睐一样令人甜蜜和沉醉
可惜事与愿违,后来我当了秘书,不仅没时间搞创作了,而且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文章,累得半死不活还不算,还不能署个人姓名。当然也没有稿费,能领点加班费补补烟钱茶资就算不错啦!为此我懊悔过、消沉过,甚至有过辞职不干的念头。但事到如今又能怎样呢?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稿费啊稿费,从此与你拜拜啦!
却总是心有不甘。好不容易摆脱了稿费“回报”的**,却又陷入对另一种“回报”的迷恋和追求,那就是:起草的文稿到了领导那儿能顺利通过或基本通过,稿纸头上能出现那熟悉的“同意”二字。局外人可能体会不到,这“回报”对于我们文秘人员是多么珍贵多么难得啊!它意味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被承认、写作能力被肯定,它使我们觉得有成就感、自豪感,它会让我们把写作时所有的艰辛和烦恼忘得一干二净,会觉得心情特别畅快、浑身特别有劲儿,甚至会约上几个同事躲进某个小酒店就着花生米和卤鸭翅大醉一场!而对于我,它还会带给我当年在邮局柜台前清点稿费时那种难以言说的快感和满足感!总之,在我们这些辛苦而又清苦的小秘书看来,“同意”二字虽然不是稿费,但它像阳光一样让人温暖,像三伏天的冰淇淋一样令人舒坦,像得到心仪女孩青睐一样令人甜蜜和沉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