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他的儿子今天结婚。我去扰了他的喜酒,喝的醉了。不,我没有喝的醉!
他家里的酒真好,是陈了三十年的花雕,呷在嘴里滋味浓厚而微涩,——这个要内行家才能扼要地辨别出来——委实是好酒。
他们玩的把戏真有趣,真有趣!那一对小新人面对面站着,在一阵沸天震地的拍手声里,他们俩鞠上三个大躬。他们俩都有迷惘的,惊恐的,瞪视的眼光,好像已被猫儿威吓住的老鼠。……不像,像屠夫刀下的牲牛。我想:你们怕和陌生的人面对面站着么?何不啼着,哭着,娇央着,婉求着你们的爹爹妈妈,给你们换个熟识的知心的人站在对面呢?
我想的晚了,他们俩的躬已鞠过了,我又何必去想它。
那些宾客议论真多。做了乌鸦,总要呀呀地叫,不然,就不成其为乌鸦了。他们有几个人称赞我那位朋友有福分,今天已经喝他令郎的喜酒了。有几个满口地说些“珠璧交辉”“鸾凤和鸣”的成语。还有几个被挤在一群宾客的背后,从人丛的缝里端相那一对小新人,似羡似叹地说,“这是稀有的事!”
我没有开口。
那几个说我那位朋友有福分的,他们的话若是有理,今天的新人何不先结了婚再喝奶汁?那几个熟读《成语辞典》的,只是搬弄矿物动物的名词,不知他们究竟比拟些什么。
“这是稀有的事!”这句话却有些意思。
然而也不见得是稀有。“稀有”两字不妥。哈!哈!我错认在这里批改学生的文稿了。
我那位朋友结婚的时候,我也去扰他的喜酒,也喝的烂醉,今天一样的醉。这是十四年前的事——或者是十三年?记不清楚了。当时行礼的景象,宾客的谈话,却还印在我的脑子里,一切和今天差不多,今天竟把当年的故事重新搬演一回。我去道贺作宾客,也算是个配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