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怜新近从南方回来,因为她父亲刚去世,遗下很多财产给她几位兄妹。她分得几万元现款和一所房子。那房子很宽,是她小时跟着父亲居住过底。很多可记念的交际会,都在那里举行过,所以她宁愿少得五万元,也要向她哥哥换那房子。她底丈夫朴君,在南方一个县里底教育机关当一份小差事,所得薪俸虽不很够用,幸赖祖宗给他留下一点产业,还可以勉强度过日子。
自从加多怜沾着新法律底利益,得了父亲这笔遗产,她便嫌朴君所住底地方闭塞简陋,没有公园、戏院,没有舞场,也没有够得上与她交游底人物。在穷乡僻壤里,她在外洋十年间所学底种种自然没有施展底地方。她所受底教育使她要求都市底物质生活,喜欢外国器用,羡慕西洋人底性情。她底名字原来叫作黄家兰,但是偏要译成英国音义,叫加多怜伊罗。由此可知她底崇拜西方底程度。这次决心离开她丈夫,为底要恢复她底都市生活。她把那旧房子修改成中西混合的形式,想等到布置停当才为朴君在本城运动一官半职,希望能够在这里长住下去。
她住底正房已经布置好了。现在正计划着一个游泳池,要将西花园那五间祖祠来改造。两间暗间改作更衣室,把神龛挪进来,改作放首饰、衣服和其他细软底柜子。三间明间改作池子。瓦匠已经把所有的神主都取出来放在一边。还有许多人在那里,搬神龛底搬神龛,起砖底起砖,掘土底掘土,已经工作了好些时,她才来看看。她走到房门口,便大声嚷:“李妈,来把这些神主拿走。”
李妈是个三十岁左右底少妇,长得还不丑,是她父亲用过底人。她问加多怜要把那些神主搬到哪里去。加多怜说:“爱搬哪儿搬哪儿。现在不兴拜祖先了,那是迷信。你拿到厨房当劈柴烧了罢。”她说:“这可造孽,从来就没有人烧过神主,您还是挑一间空屋子把它们搁起来罢。或者送到大少爷那里也比烧了强。”加多怜说:“大爷也不一定要它们。他若是要,早就该搬走。反正我是不要它们了,你要送到大少爷那里就送去。若是他也不要,就随你怎样处置,烧了也成,埋了也成,卖了也成。那上头底金,还可以值几十块,你要是把它们卖了,换几件好衣服穿穿,不更好吗?”她答应着,便把十几座神主放在篮里端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