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我这个当了 25 年兵、不满 43 岁的海军上校,转业安置到了明珠市世纪新闻社。
报到时,人事处的干事让我写了一纸保证书:5 年内不向单位要住房,住集体宿舍,一个星期回一次家,一个月报销一次通勤费。
她又说:新入的职工都要写这个保证书,当年某老总也是这样的。意思很明白,并不只是对你这样,不要有任何想法。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好在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在保证书的下方,我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柳松。
在要按下红泥手印的那一刻,我不知怎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儿。这将是我第四次按下红手印,前两次是入团、入党,还有一次是……
那时北边发生战事。战友们集体写过誓言:为保卫祖国神圣领土,我愿献出自己的一切,直至生命!咬破食指在自己的签名上按下血印,这是立下的生死状!
这次算什么呢?我望着保证书……
她告诉我:不用按了,过了十一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