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战争论

第三章 对战争目标的进一步探讨

字体:16+-

——打垮敌人

一、打垮敌人永远是战争的目标

战争的目标永远是打垮敌人。为了打垮敌人,并不需要占领敌方的全部国土。战争中,一切力量的集中攻击都应该指向敌人阵地的重心。重心,即力量和运动的中心,能够被整体所信赖的事物。我们在观察事物时一定要遵循一个原则:大的总是决定小的,一切重要的总是决定次要的,本质的总是决定偶然的。

战争中的重心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亚历山大、查理十二和腓特烈大帝们的重心是他们的军队,假如他们的军队被击败,他们也就完蛋了;那些被国内派系斗争搞得四分五裂的国家,其重心大多是首都;那些依靠强国的小国,其重心就是同盟国的军队;在同盟或联盟中,重心是一致的利益;在民众武装中,重心是主要领导人和民众的情绪。攻击敌人时应该针对这些目标。如果敌人因为重心受到打击而丧失平衡,胜利者就不能够让对方有喘息的机会去重新获得平衡,而应该继续沿这个方向一路攻打过去,换句话说,就是要永远打击敌人的重心,而不是用整体打击敌人的部分。以优势的兵力稳稳当当地占领敌人的每一个地区,力求比较可靠地占领每个小地区而不去争夺巨大的成果,是不能够将敌人打垮的。只有继续寻找敌人的核心力量,向它投人所有的力量,以求全胜,才能真正把敌人打垮。

不论我们要攻击的敌人的重心是什么,战胜和粉碎敌人军队自始至终都是最可靠的第一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打垮敌人主要可以采用的办法

从大量的经验来看,打垮敌人主要可以采用下列几种办法:如果敌人军队在某种意义上看是敌人起主要作用的力量,那就要消灭这支军队;假如敌人的首都不只是国家政权的中心,也是所有政治团体和党派的所在地,那就要攻占敌人的首都;假如敌人最主要的同盟国比敌人还强大,就要有效地打击这个同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