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又在房间里添了一个鞋架时,你们应该知道,我已经告别两年前写《把鞋拿开》在文章里自豪自己只有几双鞋的阶段了。
如果你们记性好,也许还会记得我在那篇文章里引用了麦当娜的一句名言:“拥有好的鞋子的感觉胜过和男人**。”羞愧地承认,现在,我认同了麦姐。当我穿着新的高跟鞋踏着夜色去上班时,内心轻佻极了,像是偷偷享受着大喜悦──你们谁都不知道我穿了新鞋。
现在想来,当年写的那篇专栏并不客观。几年前,我的确很少买外出的鞋,但是我却有很多双奇形怪状的拖鞋,丝绸的木头的竹子的布的皮的革的……客厅卧室以及厨房的门口均会放着一块鞋垫──不同的房间,要穿不同的拖鞋,不同的季节也要更换不同的拖鞋。
这应该和当时的生活工作的方式有关。作家的生活几乎是天天坐在家里,出门见人少之又少,几双鞋就能对付所有的社交与外出活动。现在,天天要上镜,天天要出门,回到家里常常累到半死,对拖鞋只求舒适不求华丽,但是外出的鞋子们的要求与日俱增。
鞋架添了几个,依然不能摆下所有的鞋。基本上每两个月就会整理一次鞋架,将打算穿的喜欢穿的放在上面,将失宠的收进盒子储起来。
每次整理鞋架,我都会发现自己是个多么固执又多么女人的女人。
所有的鞋都是高跟──小女孩时就对高跟鞋迷情以久,第一次穿高跟鞋是初中时偷穿妈妈的白色皮凉鞋,鞋子比脚大,我还记得以为穿上高跟鞋就是少女的我面对邻居的打量时局促得耳朵都发起烧来。最优异的表现除了穿高跟鞋爬雪山之外,还有前几天摔伤了脚却依然将肿脚塞进高跟鞋站三四个小时做演讲。
某前男友曾认为我对高跟鞋有着强迫症,或者说,女性意识过于浓烈。后来我看过他新女友的照片,那个女孩穿着蓝色的厚底鞋,休闲可爱的那种。那种鞋子是我一生都不打算上脚的,看着它,我明白了,我和那女孩的差别在哪里,如果需要穿上那种鞋子就能和前男友将恋爱进行到底,那么,我还是选择:把鞋拿开,让我穿我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