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去了整形医院——将脸颊上一颗痣用激光打掉。
这颗痣成为我的心患已很多年,不知道丫在哪年哪月忽然冒出,盘踞在颧骨上。那时候同学们找图片给我看,伊丽莎白·泰勒在这个位置也有颗痣,不但如此,欧洲洛可可时代那些贵族们也喜欢在脸上没痣硬画,不同位置代表不同含义,颧骨那颗据说是风流和美丽。哎呀,伊丽莎白·泰勒的寿命和美丽我很欣赏,但是结七次婚仿佛不是我的梦想。
十几岁时,刚流行激光点痣,被一位疼爱我的阿姨带去美容院,一番烧得滋滋作响人肉飘香后,颧骨上的痣变成了大黑洞,镜子里的脸像被虫蛀过的烂苹果。几个星期后,黑洞变成黑痂然后脱落,颧骨干净了,虽然依然不能说脸像剥了壳的鸡蛋,但少一颗是一颗,何况这么显眼的位置这么巨大的一颗。
心满意足数年,不知道丫在哪年哪月又忽然原地冒出,面积更大,颜色更诡异——不像过去平滑圆润,而成圆明园,看一眼就知道它曾经被烧过。它又一次成了我的心患——这次不是怕会结七次婚,而是怕得皮肤癌。特别这几年做电视节目,天天得化妆,这颗痣天天得被刷子蘸着粉底在上面戳啊戳——按着日本人的实验,将一碗米饭放在那里每天夸它它就能变成米酒,再放一碗米饭每天骂它它就会变臭生霉,而我的痣,从一开始就没有被我赏识过,万一它被积累了太久的憎恶击倒,发生病变,那我该怎么办?
不大记得清第一次去痣时的滋味,仿佛很疼,而且很怕,一动也不敢动,担心晃一下脸上就多出一个激光坑。
这次不能说是享受,但是,科技真的进步了好多,人情味儿也足了好多。
护士小姐会在一边拉着手,细心安慰:“不用怕,疼可以捏住我的手!”
一瞬间,我几乎以为自己是要经历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