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养了一只狗。
肥肥,白白。常常在地板上被自己短短的腿绊得摔跟头。
她和他没见之前就知道了关于这只狗的一些事情。比如说它通体雪白,比如说它会用它并不锋利的小牙给他的手留下几个小小的印,比如说它会心情不好地发出呜咽声……
然后她爱上了他。
爱上了从没见过面的养着一只白白肥肥的小狗的男人。
(2)房间很大。
全是木头的原色,冷冷的棕黄铺了满眼。
她随他站在棕黄的地板上。鞋跟在地板上的明朗的敲击声让她的脚局促地停在那里,不肯再向前迈动。
肥肥白白的一团像球一样从另一个房间里滚出来,围着他的腿撒欢。
她笑了起来。蹲下来将那团白揽在怀里。
她说:我认识你,你叫乐乐。
(3)终于光着脚立在地板上。
床很大,软软温暖,不是夏季的床。
空调吹着凉风,厚厚的窗帘将房间与外面的阳光隔成两个世界。
乐乐不停地用毛耸耸的身子蹭着她的脚。
脚趾涂着红色的指甲油,这点点的红吸引了乐乐。
也吸引了他。
深蓝的达芙妮凉鞋被乐乐拖咬着满屋子乱跑,鞋叩在地板上,咣咣乱响,砸得她心疼。
抬眼看他。他的眼里什么都看不到。
……我在回忆,在想象。
常常在安静的夜里听着窗外夜的声音在文字里痛苦地想象。
我承认写作是件痛苦的事,因为需要将自己的一点一滴都呈现在盘子里让别人来分享。分享着生活,分享着思想。
很矛盾。害怕分享,却渴望分享。
下午在森林公园里迎来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雪飘下来时刺痛了我的眼睛,雪是洁白的好东西。可是,它落入了泥里。
我在雪里笑。笑的是五官,不包括瞳仁。瞳仁像雪里的泥一样冰,一样浑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