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
鬼哥大马金刀的坐在一辆黑色兰德酷路泽的车盖上,抽着烟,翘着腿,身后全是他带来的小弟。
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家伙事。
俨然准备干一场大架。
作为清河市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当然只是他自己这么觉得——但是他巴不得多遇到一个硬茬子和高手,因为这样一来,既能立威,说不准还能收为己用。
因为,这一次,他准备干一票大的。
之前,清河市的道上关系,都跟山外山酒店有关系,而那段时间,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局子里吃着牢饭,好不容易放出来了,得知清河市的道上关系已经彻底变了,成了群龙无首的状态。
那他,自然乐得接下这个摊子,去当清河市的新晋大佬。
方才,他还和几个刚刚达成协议的商界朋友吃饭,听见手下说有个可能是高手的家伙,打伤了他不少小弟,这就赶紧结束饭局,匆匆赶来。
什么意思?
打伤他的人,是不把他鬼哥的名号放在眼里吗?
必须要惩治,给点颜色瞧瞧。
为此,他还专门把自己的许久不用的开山刀给带来了,想当初,他就是因为这把刀伤了人,犯了故意伤害罪才进了局子,这一次,说什么也要见见血。
他有恃无恐啊!
这一次出来,打点了多少关系,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
商界的,官方的,道上的,各种各样的关系,他有着十足的把握,在清河市,他就是天,他就是可以横着走。
因而,谁敢招惹他,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跪下求饶。
与之,面前的空地上,被揍成猪头的赵南洋翻滚着,哀嚎着。
鬼哥看了他一眼,咧嘴一笑,问道:“这辆大G是你的啊?”
赵南洋忙不迭的点头道:“对对对!”
“我问,这辆大G是你的啊?”鬼哥闻言,却如同置若罔闻,又冷冷重复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