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的提出
我们多次援引社会的物质的(material)和社会的(social)性质之间的区分,但没有作更多的解释。我们比较了社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并且否认前者的社会性。我们指出,正是由于社会的,而不是物质的环境使得军事防卫成为农业所必需的。我们认为科学活动虽然是精神的,但是物质的,并指望物质性的特征会支持这一观点。我们说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之间的区别不确认它们之间的物质的区别。我们比较了(第三章,第七节)生产的物质方式和社会方式。
马克思经常注意严格区分什么是和什么不是经济的或社会的[2]特征:
(1)“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3]
(2)“机器正像拖犁的牛一样,并不是一个经济范畴。机器只是一种生产力。以应用机器为基础的现代工厂才是社会生产社会关系,才是经济范畴。”[4]
(3)“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奴隶和公民;两者都是人。其实正相反,在社会之外他们才是人。是奴隶或是公民,这是A这个人和B这个人的一定的社会存在方式。A这个人本身并不是奴隶,他在他所隶属的社会里并通过社会才成为奴隶。成为奴隶和成为公民,这是社会的规定,是A和B这两个人的关系。蒲鲁东先生在这里就资本和产品所说的话,意思指的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不存在区别;其实恰恰只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才存在着这种区别。”[5]
(4)但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或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社会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