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处理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必须既立足于本国实际,又充分吸收国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验。
1.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即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性是一个涉及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是大非问题。有些同志认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不存在方向和原则问题,也就是说不存在姓“资”姓“社”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是一个误解。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特别强调国家的阶级性,国家的性质不同,其国家治理形式也截然不同。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国家性质不同,国家治理模式也是不一样的。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是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是资产阶级专政。资本主义的国家治理模式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上建立的,它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反映了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要求。近百年来,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在逐步变革,也取得了不少进步,但这种进步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发后,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的一切措施再次证明,资本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政府、银行、企业,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都是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广大公民虽然拥有法律赋予的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力,但其作用甚微。而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是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是在社会主义经验基础之上建立的,反映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的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民众是国家治理最真实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