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首先必须弄清楚“社会”与“和谐”的内涵。
1.何谓“社会”
这是理解和谐社会必须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通常讲,社会(society)是以共同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有机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相互作用的产物。在中文里,“社会”一词最早出现于唐代《旧唐书·玄宗本记》中,当时所用的“村间社会”属我国所见到的“社”“会”两字的最早联用。其含义是人们为祭神而集合到一起,与今日之用法相去甚远。在我国,人们广泛地在今天的含义上使用“社会”一词,是从近代以来开始的。1875年,《东京日日新闻》主笔福地源一郎,为翻译英文society一词,而在日语里首先创用“社会”一词。英语society,来源于拉丁语societas,乃是伙伴、共同、联合、联盟之意。在德语里,与“社会”一词相对应的是Gesellschaft。它的词干Geselle是同居一室之伙伴之意。从各种语言来看,“社会”一词都具有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共同活动的含义。[1]
在社会学里,“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社会”指与“自然”相对的“社会”,即与宇宙、万物相对的人为地创造出来的一切,如宗教、道德、法律、制度、政治、经济以及狭义社会等。狭义社会是关于复合的人聚集状态的概念,像家庭、企业、学校、村落、城市、农村、国民社会、国家等就是狭义社会的例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曾做过多方面的论述。马克思在致帕·瓦·安年柯夫的信中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2]按马克思的观点,社会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他们认为,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但社会不是单个个人的堆积或简单相加,它是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人之间双重关系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体现为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们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结成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结构,这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及其相互关联方式构成了社会的政治结构,而观念形态的总和构成了社会文化结构,政治结构与文化结构二者的统一又构成了社会的上层建筑。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共同构成了社会总体结构。社会是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的有机体。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讲“社会”多是从广义社会来讲的,多指人类社会。